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在課程規劃中 看見學員的自我、人生與社會


張正揚 / 高雄市旗美社大主任,全促會常務理事 

社區大學是台灣社會的獨特產物。不同於一般大學,社區大學強調一種「知識解放」的精神;相較於坊間的各種學習,社區大學承載了「建立公民社會」的目標,展現了學習的多元內涵與形式。這些差異,表現在社大的學員身上,尤其強烈。

台灣社區大學總共有8、90所,各有因適應在地而發展出的辦學特色,然而都以推動「知識解放」以及「建立公民社會」作為共同目標,社大的學員也大都具備以下的共同性,(1)豐富的社會經驗(2)擁有強烈自主學習的精神(3)大都來自當地社區。由於以上的條件,使得社大講師在課程上,面臨了充滿挑戰性的教學;社大學員也在課堂上撞擊出令人驚奇的火花。

你能不能想像以下的過程?「一名寡居30幾年的老婦,在上了社大的民謠課程之後,在老師細緻而積極的安排下,開始到社區公開表演,獲得社區肯定之後,班上決定集體製作表演服裝,深藍亮麗的歌唱制服,傳達了表演者的心情,那是一種揉合了自信、渴望、雀躍…等萬般感受的心情;更重要的是,老婦的生活路徑從此不在侷限在家中的客廳、廚房和臥房,開始跨出守護了一輩子的老屋,路徑開始和別人交會。由於這樣一種轉變,老婦開始散發出一種神采,生命的色彩,由30多年來的灰色煥然為令人無法忽視彩色。」

當初安排進入到社區表演的社大講師,為什麼會在課堂上的學習之餘,堅定地撮合表演的機會呢?在媒合這些表演時,講師心中有沒有預料到班上的學員,竟然會產生這樣一種變化?

在你服務或鄰近的社區大學,有沒有遇過這樣的學員?「起先只是到社大來想上導覽課,這樣下次親朋好友來拜訪時,就不會不知道要介紹什麼了。但上了一般導覽才發現,原來認識一個地方,還可以分為生態、社會,甚至更細緻到河川、文學,乃至於從人類學的角度去理解農村的價值;學過特定景點導覽之後,才又瞭解還有『無景點導覽』,每一座山、每一條河、每一個農人都充滿了解說和學習的價值;後來更發現,除了一般課堂上的學習,社區的參與和實踐能夠增加解說的廣度和深度?」

這個學員當初進入社大選第一堂課時,有沒有想過,他不僅覺得越學越覺得匱乏,最終還變成社大的解說課程講師──雖然他自覺所學遠遠不足,但相比於其他人,他已經很博學了,而且還有實際參與的經驗,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顆強烈的學習之心。

我相信每一所社大都充滿了這樣的故事,甚至更精彩的,「因為到社大來上地方記錄課程,認識了同村居民,原來大家也都在想著村子未來發展的事,那種對一個人的認識,不再傳統鄉里上認知的只是某人的兒子或媳婦,而更多了一種隱含的公共性,直接間接促成組織結社的可能。」比如「原來只是一群喜好看電影的的學員組成的電影社團,在莫拉克風災之後,發覺在重建區邀大家一起來看電影,有助於大家在災難後,漸漸找日常回生活的感覺,以後就把上課的地點改到重建區了。」

社區大學的學員,經常是利用工作之餘,持續18週到社大來上課,背後必然有一種強烈動機。多數社大學員只有在課程進行時,才會和社大講師與經營團隊產生互動,然而,社大學員學習之後的影響,卻經常發生在離開教室之後,我們如何理解,社大學員在離開課堂之後的表現和在社大學習的關連?社大學員來自不同的背景,一方面挑戰講師,如何在不同的年齡層、職業、組群、性別等多元組成的學員中,進行生動的教學,更考驗講師,如何看見學員的自我、人生和社會,在課程中如何透過具有創造性的教學,讓不同的背景和生命經驗得以對話和激盪,延續生命的創造性。

本文轉載自台灣立報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8392

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社區大學的治理弔詭與危機



陳君山  /   國立聯合大學資訊與社會研究所助理教授

台灣社區大學的特色有二:其一,不同於國外成人教育的發展,台灣社區大學在「解放知識,催生公民社會」的核心使命引導下,15年來一直從事「成人公民教育」推動與普及,致力提升成年公民素質。社大貫徹「做中學」教育理念,以在地社區議題與全國性公共議題為導向,透過具體行動與實際參與,讓教師、學員與社區民眾,從關切周遭的社區議題,漸次關切全國公共議題,透過課程、公共論壇、專題講座及工作坊,讓學員在社區大學形塑的學習場域的公共氛圍中,擺脫原有意識形態的束縛,就事論事,督促地方政府的公共決策,不再全然接受地方政府「由上而下」的單方面決策,不再任由地方政府將公聽會當成說明會之一言堂式「溝通」,透過各類公共論壇或公民論壇的形式,凝聚「由下而上」的共識,秉持共同治理的精神,參與政府公共事務決策,深化民主、鞏固民主。
其二,終身學習法的頒行,讓社區大學由體制外的改革者轉為體制內終身學習及「成人公民教育」的推動者。社大的運作機制是由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或委託公益性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辦理,中央政府則扮演監督與規劃角色。此一行政制度的設計隱含了一種「公私協力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的治理原則於其中。不僅涉及中央主管機關與縣市政府的協力與培力,也涉及縣市政府與社區大學的協力與培力,更關乎中央主管機關與社區大學的協力與培力。就是這樣包含著「公私協力」、「夥伴關係」及「共同治理」的制度運作,15年來讓社區大學釋放了無比的創意與能量,成為了國內外學者眼中「台灣教育的跨世紀奇葩」,其成就是過去社會教育事業所無法比擬。
不可諱言,縣市政府與社區大學應如何形塑出「協力的夥伴關係」?中央主管機關又應如何與縣市政府及社區大學建構起「共同良好的治理」機制?凡此對於中央主管機關、縣市政府主管單位、以及社區大學彼此之間,都仍處於一定程度的摸索期與磨合期,而對社區大學的進一步發展形成了桎梏與制約。尤其在實務運作上,社區大學在引導教師、學員及社區民眾關注公共議題與社區議題時,不免觸及地方政治勢力的敏感神經,得罪縣市政府或縣市議員,動輒面臨預算遭受杯葛或刪除補助、或受到更換承辦團隊、甚或要求縣市政府將社區大學收回自辦等威脅,藉以令社區大學懼怕、屈從或放棄立場。此類狀況,讓社區大學辦學團隊長久以來陷入了一方面必須堅持初衷,持續推動公民參與和社區參與;另一方面卻擔心是否因關注公共議題而喪失經營權。
過去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社教司(現為終身學習司),在瞭解社區大學所面臨的困境下,為了協助社區大學穩定發展,提供社區大學獎勵與補助,讓社區大學在得不到縣市政府經費補助下,得以存續經營;另一方面透過建立評鑑縣市政府推動社區大學業務的機制,以協助社區大學正常發展,協助縣市政府建立與社區大學的良好夥伴關係。惟前述行之有年的輔導與協助機制,過去一年多來,已在終身學習司的高層人事的更迭下,漸次趨於瓦解。
新的主事者除了在絕大多數社大毫無所悉的情況下,貿然進行《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要點》的修正,更在該草案中擬將獎勵經費的分配交由縣市政府,結果引發全國社區大學的憂慮與反彈,共計51所社大連署反對將獎勵經費交由縣市政府進行分配規劃,亦對補助經費擬採行的指標與計算有疑義。上述社區大學連署比例,占社大總數62%。倘若排除一向避免表態的那些由宗教團體與大專院校所承辦的社區大學,此一連署比例更是超過所有辦理社區大學的公益性民間團體的8成,是歷年來社區大學所有連署活動中,連署比例最高的一次。這代表了這些推動成人公民教育與終身學習的「治理夥伴」們對教育部政策的不信任,教育部意識到了嗎?
最後,建議教育部主管部會應回歸「公私協力夥伴關係」與「共同治理」的制度運作精神,在涉及社區大學制度規劃與調整時,能透過「由下而上」共識凝聚,多方參酌社區大學夥伴的意見與建議,擺脫「由上而下」的行政威權心態,以「共同治理夥伴」、「成人公民教育推動夥伴」來看待社區大學承辦單位,而不是將其視為「廠商」或「勞務採購包商」。


本文轉載自台灣立報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7339

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以公共性的觸發與催化作為社區大學教師專業發展的規劃主軸


    陳君山  /   國立聯合大學資訊與社會研究所助理教授
近幾個月來,有關「社區大學教師的專業發展」成為了社區大學圈子中的熱門議題。深究其因,係教育部在年度評鑑直轄市暨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時,將「教師成人教學知能研習活動之推動」做為課程及教學督導之指標項目,而若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為回應此一指標,採行國內成教學者所規劃的「成人教育教學知能」之初進階「模組化課程」,要求社區大學教師積極參與,以取得相關研習時數證明,未來更將以之做為教師聘任之參考。上述作法,除了引發社區大學教師的不滿與反彈之外,同時亦促使社區大學場域就社區大學教師的專業發展究應如何構建與推動進行反思。  
之後,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針對上述的議題,辦理了多場的分區座談會,彙整了與會社大行政人員與教師之意見,其中縈縈大者如「未能以社大核心理念作為規劃主軸」、「講者缺乏社大實務」、「欠缺與社大教師之間的對話」、「反對朝向強制性規範」等。總結來說,有關「社區大學教師的專業發展」的看法,社大教師並不反對教師專業的進修或研習,而是反對當前日益擴張的「成人教育教學知能之模組化課程」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採取(或擬採取)教師專業的強制性進修與研習之作法。在上述議題脈絡與總體樣態的瞭解下,有關「社區大學教師的專業發展」議題,筆者認為可從下述二個面向來進行「專業發展」的構建與推動:  
首先,所論及的「專業」應係指作為「社區大學教師」的專業而非社區大學教師的「專業」。差異在於:前者著重於教師對社區大學「解放知識、催生公民社會」之核心理念的瞭解與認同為進修研習主軸;後者則指涉教師在社區大學所開設各類課程之專業精進為進修研習主軸。惟社區大學教師既已通過嚴謹之師資聘任程序而受聘且得以成課,代表其專業能力已具相當水準,殆無疑義。是以,「教師專業發展」實應以如何強化其對於社區大學「解放知識、催生公民社會」理念與使命之認同為規劃主軸。  
惟當前若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因對評鑑指標的內涵瞭解不足,將「成人教學知能」之廣義內涵窄化為「成人教育教學知能」之狹義內涵,故一昧強調初進階「模組化課程」之辦理與推動,實屬過當。試想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皆採行一致性的初進階之「成人教育教學知能的模組化課程」,上述評鑑指標即喪失其評量功能,若果如此,何不一開始即明確規範應採行推動方式即可。  
社區大學創立之初,即深具「理想性」、「改革性」、及「實驗性」三種性格,是以,社區大學的教師專業發展應著重在讓各社區大學在面對不同的在地脈絡與條件下,得以進行各類「實驗性的」、「創新性的」教師專業進修與培訓的可行模式之發展。  
其次,倘若顧及現階段若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規劃社大教師成人教學知能研習活動之能力不足,筆者建議可採取由下而上、共同參與的做法,讓社大行政人員、教師們針對教學現場所面對的各類情境與挑戰進行社區大學教師專業發展進修(或研習)框架之建構,在以社大核心理念之實踐為規劃主軸的引導下,其面向可包含例如「社大理念與使命」、「社大教育理念(或哲學)」、「社大教學對象的認識」、及「社大教學方法」等,再就各個面向進一步地規劃相關議題或講題,透過開放式、對話式的操作方式,以協助與支持社區大學教師們的教學發展與跨界學習。  
臺灣社區大學的發展已近十五年,惟目前多數社區大學教師仍認為自己與社區大學的關係僅止於上課授業而已,有課則來,無課則去,能了解與認同社區大學核心理念與使命的教師且願意積極參與社區大學之共同治理者,仍偏少數。然社區大學所揭櫫的「解放知識、催生公民社會」之核心理念與使命,若無法藉助於社大教師們在教學現場及課堂經營過程中的「轉譯」與「再詮釋」,實不易讓學員產生「公共性觸發與催化」的影響與效果。如此一來,社區大學長久冀望促進社會變革、帶動社會進步的想像,勢必難以展現,更遑論公民社會的催生與營造之實踐。   
本文轉載自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http://www.napcu.org.tw/2012/task227.html